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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9日,记者从佛山市纪委监委获悉,截至9月15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83条,101人因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被立案查处,全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王芃琹 通讯员/佛纪宣)19日,记者从佛山市纪委监委获悉,截至9月15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83条,101人因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被立案查处,全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以推进,围绕党中央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全面对接政法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保护伞”以及失职渎职人员实行“一案三查”,强化高压态势。通过系列案件的查处,打掉了隐藏的“保护伞”,对黑恶势力形成了有力震慑,切实增强了群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获得感。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纪委监委注重与政法机关协调配合,做到“同步通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移诉”,优先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同时,强化以打促建,着力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惩治贪腐、基层“拍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推动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严肃查处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今年以来,236人因“为官不为”被查处。

  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9月15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共立案查处10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共追回赃款1280余万元;在已查处的101人中,农村基层干部及其他人员共91人,占90%。

  接下来,佛山市纪委监委将加大线索排查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派驻“探头”、办案“扩挖”等作用,进一步提高线索质量;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涉黑涉恶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少数,进一步查处典型案例;完善与政法、公安、组织、信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进一步整合资源“挖伞除根”;用好“问责”利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对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扫黑除恶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担当不够以及有恶不除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以铁的纪律确保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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