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四大队和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七大队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交通违法信息的快速传输和共享,提高了查处效率和执法精度。
9月12日,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七大队通过大数据筛查分析,发现一辆渝A籍白色小轿车通行频率异常,于是通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四大队共享数据,实时定位该车。
9月13日早上,四大队再次接七大队通报,该车在渝蓉高速李家收费站上道。四大队通过分析该车运行轨迹预判后,立即安排勤务力量在G5013科学城收费站实施布控,并于上午9时30分左右将该车精准拦截。经调查,该车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何某无相关从业证件。据何某交代,他从四川安岳接2名乘客前往重庆北站,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收取乘车费用。由于何某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四大队对何某予以罚款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为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协同发展,川渝两地交通执法部门努力搭建联络交流平台,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面对面对跨区域、跨部门、跨案件的执法难题,川渝两地交通执法部门共享情报信息,协同办案行动,深化大数据应用,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能的最大化,为跨区域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联合整治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