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早上,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四大队接举报,称有一辆涉嫌非法营运车辆途径渝蓉高速公路前往大足,具体线路未知。
四大队立即通过高速路网轨迹核查,比对该车经常通行区间和上下道收费站记录,预判该车将在大足东收费站下道,于是第一时间联系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开展联勤联动,实时共享该车通行轨迹,并安排勤务力量进行布控。上午11时左右,通过两家单位周密协作,嫌疑车辆在大足东收费站被精准拦截。
经调查,该嫌疑车辆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当天未接到平台订单私下揽客,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经过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车系首次违法,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对驾驶员开具了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了相关普法宣传教育。
在执法过程中,四大队通过采取说理式执法,既缓和了执法矛盾,又取得了驾乘人员的理解配合,也确保了普法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